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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发布时间:2023-01-28 14:04:47 打印 字号: | |

根据《第九届“辽宁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单位)”评选表彰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经辽宁省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将我院刘辉同志,作为“辽宁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正式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辽宁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正式推荐对象名单

刘辉,男,1971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

本公示发布后,如有不同意见,请在2023年2月3日前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

举报电话:0419-2952031

通信地址:辽阳市白塔区南郊街46号(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1月28日


 
来源: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