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九届“辽宁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单位)”评选表彰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经辽宁省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将我院刘辉同志,作为“辽宁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正式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辽宁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正式推荐对象名单
刘辉,男,1971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
本公示发布后,如有不同意见,请在2023年2月3日前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
举报电话:0419-2952031
通信地址:辽阳市白塔区南郊街46号(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