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概况
一、 法院概况
二、 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部门预算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功能科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表(按经济分类)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支出明细表
六、支出预算汇总表(按经济科目明细)
七、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支出明细表(机关运行经费)
九、项目等支出预算明细表
十、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支明细表
十一、政府采购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十三、“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及“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696.9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596.91万元。
2.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1100万元。
3.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0万元。
4.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
5.专项收入0万元。
6.罚没收入0万元。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结转收入0万元。
10.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结转收入0万元。
11.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结转收入0万元。
12.专项收入结转0万元。
13.罚没收入结转0万元。
14.其他结转收入0万元。
(二)支出总计3696.9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2596.91万元。
2.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1100万元。
3.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0万元。
4.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
5.专项收入0万元。
6.罚没收入0万元。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结转收入0万元。
10.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结转收入0万元。
11.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结转收入0万元。
12.专项收入结转0万元。
13.罚没收入结转0万元。
14.其他结转收入0万元。
二、2017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辽阳市法院机关收入预算收入3691.91万元,比2016年增加387.35万元,增长11.7%,主要是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增加387.35万元;2017年辽阳市法院机关支出预算369.91万元,比2016年增加387.35万元,增长11.7%,主要原因是2016年底我院增录8名公务员,相应预算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辽阳市法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65.48万元,主要支出事项是商品服务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辽阳市法院机关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具体采购项目为:
(四)三公经费增减原因说明
2017年度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46.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6.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6.4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支出37.57万元,下降20.42%,主要是2016年公务用车改革,车辆数减少,相应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辽阳市法院单位共有车辆2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判法律、法规规定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依法审判下级法院移送的第一审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依照法律规定提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依法审判上级人民法院交由本院审判的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依法审判基层人民法院移送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
(六)依法审判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七)依法审判减刑、假释案件。
(八)依照法律监督程序审判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再审案件。(九)执行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而又需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的案件和外省、市人民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受理赔偿案件。(十一)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十二)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意见,针对案件审理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十三)对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主管部门管理基层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和人民法院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十四)指导全市法院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教育公民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十五)负责两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司法技术鉴定和两级人民法院的计算机、通信技术的开发运用、管理和维护工作。
(十六)负责本院并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司法行政和计划财务工作,负责两级人民法院的装备、枪支弹药、车辆、服装配发等工作。
(十七)负责全市法院系统的监察工作。
(十八)负责全市法院系统司法警察警备工作。
(十九)承办其他应由全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辽阳市财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全额事业)
第二部分 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预算表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功能科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表(按经济分类)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支出明细表
六、支出预算汇总表(按经济科目明细)
七、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支出明细表(机关运行经费)
九、项目等支出预算明细表
十、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支明细表
十一、政府采购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十三、“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及“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关于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等。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度总预算3696.91万元。
二、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46.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46.45万元。2017年较2016年预算减少了37.57万元,主要原因为2017年公车改革,公车运行经费预算减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专项收入:指根据特定需要由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由财政部批准,设置,征集和纳入预算管理,有专门用途的收入。包括排污费收入、水资源费收入、教育费附加收入、矿产资源补偿费收入等。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3.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预算01表 | ||||
单位:千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按经济分类) | 预算数 | 项目(按功能分类) | 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 | 25,969.10 | 一、基本支出 | 25,969.10 | 一般公共服务 | |
二、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 11,000.00 | 1、工资福利支出 | 13,972.65 | 外交 | |
三、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 2、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部分) | 4,460.48 | 国防 | ||
四、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7,535.97 | 公共安全 | 28,654.83 | |
五、专项收入 | 二、项目支出 | 11,000.00 | 教育 | ||
六、罚没收入 | 1、工资福利支出(项目) | 科学技术 | |||
七、上级补助收入 | 2、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 | 11,000.00 | 文化体育与传媒 | ||
八、债务收入 |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项目)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5,897.50 | ||
九、其他收入 | 4、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
5、转移性支出 |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 | 1,155.85 | |||
6、赠与支出 | 节能环保 | ||||
7、债务利息支出 | 城乡社区事务 | ||||
8、债务还本支出 | 农林水事务 | ||||
9、基本建设支出 | 交通运输 | ||||
10、其他资本性支出 |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
11、贷款转贷及产权参股支出 |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
12、其他支出 | 金融支出 | ||||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 | |||||
住房保障支出 | 1,260.92 | ||||
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
预备费 | |||||
其他支出 | |||||
转移性支出 | |||||
债务还本支出 | |||||
债务付息支出 | |||||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
本年收入出合计 | 36,969.10 | 本年支出合计 | 36,969.10 | 本年支出合计 | 36,969.10 |
十三、上年结转 | |||||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结转 | |||||
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结转 |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结转 | |||||
专项收入结转 | |||||
罚没收入结转 | |||||
其他结转 | |||||
收 入 总 计 | 36,969.10 | 支 出 总 计 | 36,969.10 | 支 出 总 计 | 36,969.10 |
预算03表 | |||||||||||||||||||
部 门 支 出 总 体 情 况 表(按功能科目) | |||||||||||||||||||
单位:千元 | |||||||||||||||||||
科目编码 | 单位/科目 | 合计 | 财政拨款 |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 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 专项收入 | 罚没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债务收入 | 其他收入 |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结 | 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结转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结转 | 专项收入结转 | 罚没收入结转 | 其他结转 | ||
类 | 款 | 项 | |||||||||||||||||
** | ** | **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合计 | 36,969.10 | 25,969.10 | 11,000.00 | ||||||||||||||||
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4 | 05 | 01 | 行政运行(法院) | 17,654.83 | 17,654.83 | ||||||||||||||
204 | 05 | 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法院) | 11,000.00 | 11,000.00 | ||||||||||||||
208 | 05 | 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5,897.50 | 5,897.50 | ||||||||||||||
210 | 11 | 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155.85 | 1,155.85 | ||||||||||||||
221 | 02 | 01 | 住房公积金 | 1,260.92 | 1,260.92 |
预算06表 | ||||||||||||||||
支 出 预 算 汇 总 表(按 经 济 科 目 明 细) | ||||||||||||||||
单位:千元 | ||||||||||||||||
经济科目类/经济科目款 | 合计 | 财政拨款 |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 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 专项收入 | 罚没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债务收入 | 其他收入 |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结转 | 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结转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结转 | 专项收入结转 | 罚没收入结转 | 其他结转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合计 | 36,969.10 | 25,969.10 | 11,000.00 | |||||||||||||
工资福利支出 | 13,972.65 | 13,972.65 | ||||||||||||||
基本工资 | 5,986.49 | 5,986.49 | ||||||||||||||
津贴补贴 | 4,521.22 | 4,521.22 | ||||||||||||||
社会保障缴费 | 1,299.24 | 1,299.24 |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2,165.70 | 2,165.70 |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5,460.48 | 4,460.48 | 11,000.00 | |||||||||||||
办公费 | 95.76 | 95.76 | ||||||||||||||
印刷费 | 350.00 | 350.00 | ||||||||||||||
水费 | 55.86 | 55.86 | ||||||||||||||
电费 | 46.28 | 46.28 | ||||||||||||||
邮电费 | 276.61 | 76.61 | 200.00 | |||||||||||||
取暖费 | 575.61 | 575.61 | ||||||||||||||
物业管理费 | 1,400.00 | 1,400.00 | ||||||||||||||
差旅费 | 1,053.36 | 1,053.36 | ||||||||||||||
维修(护)费 | 6.38 | 6.38 | ||||||||||||||
租赁费 | 366.00 | 366.00 | ||||||||||||||
培训费 | 350.00 | 350.00 | ||||||||||||||
工会经费 | 199.65 | 199.65 | ||||||||||||||
福利费 | 43.09 | 43.09 |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354.12 | 654.12 | 700.00 | |||||||||||||
其他交通费用 | 1,279.64 | 1,229.64 | 50.00 |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3.42 | 3.42 |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8,004.70 | 54.70 | 7,950.00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7,535.97 | 7,535.97 | ||||||||||||||
离休费 | 464.59 | 464.59 | ||||||||||||||
退休费 | 4,943.29 | 4,943.29 | ||||||||||||||
抚恤金 | 60.02 | 60.02 | ||||||||||||||
住房公积金 | 1,260.92 | 1,260.92 | ||||||||||||||
采暖补贴 | 665.88 | 665.88 |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141.27 | 141.27 |
预算09表 | |||||||||
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支明细表 | |||||||||
单位:千元 | |||||||||
单位名称 | 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 | 科目编码 | 合 计 | ||||||
类 | 款 | 项 | 合 计 | 工资福利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部分)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项目支出 | ||
** | ** | ** | 1 | 2 | 3 | 4 | 5 | ||
预算10表 | |||||||||||
政 府 采 购 项 目 支 出 预 算 明 细 表 | |||||||||||
单位:千元 | |||||||||||
单位 | 项目 | 资金来源 | |||||||||
采购项目 | 采购目录 | 经济科目 | 总计 | 财政部门安排的预算拨款 |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安排的拨款 | 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拨款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拨款 | 专项收入 | 罚没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等其他收入(含上年结转) | |
** | ** | **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预算11表 | ||||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 ||||
单位:千元 | ||||
单位名称 | 购买服务项目名称 | 对应指导目录名称(三级目录代码名称) | 资金来源 | 预算金额 |
** | ** | ** | **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