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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总在风雨后
作者:辽阳市灯塔人民法院 邢星  发布时间:2004-12-31 16:42:45 打印 字号: | |
  当了十余年法官的我,在经历了各种形形色色的案件后,已逐渐模糊了部分案件的记忆。可是,惟独2002年7月2日的那起案件,我却记忆如新,难以忘怀。

开庭那天,天阴沉沉的,虽然已是7月天,但有风吹过来时,我仍然感到了丝丝凉意。

  被告人富雨走上法庭时,没有我预想那种战战兢兢的感觉,而是他这个年纪少有的平静,那明亮的眸子里依然闪着对生活无限渴望的光芒……。

  对于每一个成长中的青少年来说,十五岁都应该是个天真浪漫、无忧无虑、灿烂如花的季节。然而,对于富雨来说,十五岁刚刚开始,命运便当头给了他沉重的一棒,富雨不折不扣的变成了一个少年杀人犯。

  这是一个天真烂漫、对生活充满了无限憧憬的阳光少年。可谁又会想到,正当他希冀未来之时,一只无形的“大手”遮住了他头顶上方的阳光,把他对美好生活的无限向往撕得粉碎。

  富雨出生在灯塔市的一个农民家庭。老实本分的父母是地地道道的普通农民,夫妻俩每天早出晚归,辛勤劳作。为了能让家庭经济条件更好些,给即将出世的孩子创造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夫妻俩每天都在努力的劳碌着。

  1987年4月8日,他们的爱情结晶出世了,这个不太富裕的家庭顿时平添了无限欢乐。夫妻俩希望孩子以后能过上富裕的生活,便给孩子取名叫富雨,是富裕的谐音。

  就这样,孩子在一天天中逐渐长大,然而他们的家庭条件却没有因为孩子的长大而改善。由于入不支出,夫妻俩原来那份对生活的热爱,逐渐被为生活琐事的争吵而代替。孩子的年龄在增长,而夫妻俩的争吵也在逐年的升级,由最初的小吵变成大吵,最后达到大打出手。富雨3岁的时候,父母的关系已经到了白热化的地步,离婚已成定局。虽然年纪还小的他不能理解离婚的概念,但从父母那敌意的眼神中,他似乎也感觉到了家庭的危机。富雨本想努力的牵住父母的手,可他毕竟是个孩子。母亲终于狠下心离开了这个家,到外地谋生去了,从此便音信皆无,富雨无奈地留在了父亲身边。

  “没妈的孩子像根草”。自打母亲离开之后,加上身体不好,父亲的脾气变得更坏了,富雨在失去了母爱之后,又很少得到父亲的疼爱,稚气的小脸上多了一些这个年龄不应该有的忧伤。无可奈何中,他只好来到年迈的爷爷、奶奶身边生活。由于爷爷是抗美援朝时期的老军人,祖孙两代人便靠着政府的救济,勉强地维持着一家人的生活。上了初中后,富雨便被姑姑接到了家中,一切起居生活由姑姑负担。由于过早的失去了父爱和母爱,使富雨的性格由过去的爱说爱笑,变成了沉默寡言,独来独往,但道德品质和学习却不差,在班里是同学们公认的。

  然而,就这样一个本本分分,从不调皮捣蛋的中学生却与杀人犯联系到了一起。

  那是2002年5月份的一天上午,富雨上完课后,同以往一样,和同学一起往四楼的微机室走,不小心踩了初二年级的裴哲同学的脚,为此两人口角了几句。中午休息时裴哲将此事告诉了同班同学田雷,并要求田雷帮他打富雨,田雷答应了。此后二人在学校食堂门前的路上遇到了富雨,裴哲先动手打了富雨一拳后,双方厮打起来。在厮打过程中,富雨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扎田雷胸部一刀。田雷受伤后被送到了医院,因抢救无效而死亡。事情的发展让这个涉世不深的富雨感到愕然,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不经意的一刀会要了同学的命。此时有的同学劝他跑,但他却表现出了少有的冷静,主动地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2  002年6月,刚刚担任少年法庭庭长的我出任本案审判长,接手了我法官生涯中的第一起少年刑事案件。

  审判中,对我提出的问题,富雨均有条不紊的一一做了回答,在供认不讳之时依然不放过每一个为自己辩护的机会。然而法律是无情的,尽管被告人的家属在民事赔偿部分与被害人的家属已经达成了协议,由于伤害事实的存在,最终法庭以富雨犯有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

  当我手中的法锤落下的刹那间,我看到了他回过头深深地看了我一眼,那是一种渴盼的目光,欲说又止的神情使我至今无法忘记。就在那一刹那间,我在内心深处忽然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把富雨作为我的帮扶对象……。

  15岁,正是一个在父母膝前撒娇的年龄,他甚至还不知道犯罪是怎么一回事,就过早地品尝了不应该属于他的苦果。

  为了减轻富雨的心理压力,让这样一位天真烂漫的少年依然能看到生活的曙光,我一有时间就到看守所去看他。每一次探望,我都给他带去水果、衣物等生活用品,更重要的是给他带去一些书籍。春夏秋冬、风霜雪雨,我从没有间断过看望富雨。就这样,在无数次地接触中,孩子慢慢接受了我,并能敞开心扉同我说说心里话(由于患病,富雨一直被留在看守所)。我也时常抽时间去看望富雨的奶奶和姑姑,在为孩子感到难过的同时,我和他们一起商量孩子的改造问题和今后的出路。

  富雨得知我和他的奶奶、姑姑都热切地关心他的时候,他哭了。他告诉我:“就是为了这份爱,我也一定要老老实实地改造,认认真真地学习。”他说,20岁后的他依然要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每当走出看守所的时候,富雨那依依不舍的目光都会使我感受到“亲情”在改造犯罪过程中的重要性。我一直在思考着这样一个问题:在青少年犯罪过程中,学校、家庭、社会都应该负担起各自的责任,帮助那些少年犯们尽快地重新做人。

  我相信,富雨的背后一定有一片灿烂的朝阳在等待他。
责任编辑:辽阳市灯塔人民法院 邢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