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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令我骄傲
作者: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 谷硕  发布时间:2004-12-31 16:36:56 打印 字号: | |
  我是一名从事民事审判工作的女法官,总有一种责任感,这种责任感并非外界的强迫,而是发自内心的。因为我认识到,法官如同医生,是一个神圣的、经验性职业。几年的审判实践,使我对法官这个职业的感情越来越深。

  2002年,我承办的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仍记忆犹新。原告周素清(女)九十高龄,丈夫已去世九年,现无经济来源,膝下七位子女(五男二女)均已成家立业,但没有对老人尽到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的义务。为安度晚年,老人曾到所属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寻求解决,调解委员会也将老人的七位子女找来并作调解工作,七个子女虽然当时满口应允会尽赡养义务,但回家后仍无动于衷,伤透了老人的心,无奈老人拿起了法律武器起诉到法院,要求七个子女给付赡养费。

  我接到此案后,案情引起了我的高度重视。我多次到街道、社区走访,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开庭前,老人曾拄着拐仗,气喘吁吁地找到我,我热情地接待了她,给她让座倒水,向其宣传相关法律,并安慰老人说:“你的情况我已经了解了,你应该受到法律保护。同情弱者,支持弱者,我会秉公办案的,你放心我会尽快审结此案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听了我的话,老人精神上得到了极大的安慰,面带笑容走了。庭审调解时,我面对耄耋之年、弱不禁风的老人,近乎哽咽地对其儿女教育到:“鸦尚有反哺之孝,羊亦知跪乳之恩,你们七个儿女,难道连这点道理也不懂吗?你们的母亲将你们一个个抚养成人,如今她已年迈无自理能力,只是以一位母亲的身份向儿女讨一口饭吃都不行吗?……你们也是双重身份的人,既是子女又是父母,应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教育、感染下一代,要从精神上、思想品德上关怀培养下一代。因为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教育老师……,中国是礼仪之邦,尊老爱幼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儿女赡养父母是天经地仪……。”

  庭审从早上九点进行到下午二点,中午都忘记了吃饭。在我的不懈努力下,七个子女终于惭愧地低下了头,同意老人的要求。闭庭后,老人紧握着我的手激动不已……。此后老人得到了七个子女的精心照料,如今,她生活得很幸福。

是的,也许平凡会使我的岁月变得平淡、无奈:也许琐碎会使我的风采枯萎:也许疯累会使我的黑发染霜。然而,当苦恼人畅怀大笑,当风雨中的人生艳阳高照,当离异中的孩子承受呵护,当孤苦中的老人享受天伦的时候,这正是对我平凡事业的丰硕回报。

  我骄傲,我是一名女法官,一个神圣的职业,背负着法律的庄严,肩扛着社会的公正。
责任编辑: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 谷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