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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河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2-09-20 11:04:51 打印 字号: | |

辽阳市太子河区人民法院坐落于辽阳市白塔区文圣路173号,成立于1978年7月6日,前身为辽阳市郊区人民法院。太子河区域面积273.97平方公里(其中农业用地170平方公里),下设131街(东宁卫乡、祁家镇、沙岭镇、王家镇、铁西街道),共有51个行政村、25个社区,户籍人口14.2万人,常住人口1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9.1万人)。太子河区法院肩负着太子河区第一审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工作,多年来为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太子河区法院审判办公楼始建于1998年,分两期建成,总土地使用面积2531.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849.4平方米。派出法庭沙岭人民法庭于2006年建成,位于辽阳市太子河区沈环线沙岭镇中心小学西北侧约240米,占地面积1560平方米,建筑面积645平方米。

全院实有政法专项编制干警39人,工勤人员2人,本科学历30人,研究生学历10人。政法专项编制中员额法官14人、法官助理12人、行政人员11人、司法警察2人。

太子河区法院曾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一等功1次、集体二等功3次、个人二等功4人次。先后获得国家级表彰3次、省级表彰31次、市级表彰30次。其中: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院1次、中央政法委和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表彰全国“双维”工作先进单位1次、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授予司法宣传和通联工作先进单位1次、省优秀法院3次、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2次、省文明单位3次、省拥军优属模范单位1次、东北三省和沈阳军区联合表彰“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先进单位”3次。

 

 


 

 

 

 

 

 

 
责任编辑: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